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避免档案重复进馆
引用本文:贺磊.避免档案重复进馆[J].档案管理,2011(5):34.
作者姓名:贺磊
作者单位:洛阳市档案局
摘    要:笔者做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十七年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档案馆重复接收档案情况严重,下面,就如何避免这一现象讲几点想法。1有关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法》第十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

关 键 词:档案业务  国家档案馆  进馆  其他组织  接收档案  指导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  档案法律法规  十七年  重复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