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看我国反洗钱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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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绡红.从《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看我国反洗钱的立法完善[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06,20(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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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绡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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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延边大学,吉林,延吉,13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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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局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四类犯罪,大大削弱了对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得洗钱行为一度泛滥。因此,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对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的修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反洗钱立法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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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洗钱犯罪 上游犯罪 立法完善 |
文章编号: | 1673-4564(2006)03-0005-03 |
收稿时间: | 2006-03-20 |
修稿时间: | 2006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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