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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看我国反洗钱的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邢绡红.从《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看我国反洗钱的立法完善[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06,20(3):5-7.
作者姓名:邢绡红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吉林,延吉,133002
摘    要: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局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四类犯罪,大大削弱了对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得洗钱行为一度泛滥。因此,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对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的修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反洗钱立法的几点建议。

关 键 词:洗钱犯罪  上游犯罪  立法完善
文章编号:1673-4564(2006)03-0005-03
收稿时间:2006-03-20
修稿时间:200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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