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课标下语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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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定松.浅议新课标下语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J].考试周刊,2011(67):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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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定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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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溧阳市永和小学,江苏溧阳,21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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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同时要“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因此,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审美教育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它要求教师要充分借助教材中的美育因素,对学生在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诸方面进行审美教育.使学生逐步提高审美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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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美教育 语文教学 新课标 语文阅读教学 审美鉴赏能力 《课程标准》 审美情趣 道德情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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