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国营商业、服务企业转为集体和个体经营有强大的生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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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貊琦.小型国营商业、服务企业转为集体和个体经营有强大的生命力[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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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貊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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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市商业、服务企业的改革已为亿万人民所关注。城市商业和服务企业的改革是多方面的,其中小型国营商业、服务企业转为集体和个体经营,是一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一小型国营商业、服务企业转为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必要性长期以来,有不少同志总认为所有制的程度越“公”越好,越“大”越好。国营经济绝对地比集体经济强,集体经济绝对地比个体经济好。因而习惯于“升级过渡”,无条件的把个体经济升为集体经济,集体经济过渡为国营经济。实质上是拆网并点,搞得人民生活很不方便。也限制了生产的发展。任何一种所有制,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人们不能想要什么所有制,就有什么所有制。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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