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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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晶,梁雪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制度[J].今日科苑,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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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晶 梁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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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黑龙江嵘斗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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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所有权,并据此承担法人的无限责任和出资人的有限责任。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在企业组织从独资形态、合伙形态演变到现代公司制度后,才逐渐出现的重要论题。这一论题发生的背景是现代公司产权制度和治权制度的两次分离:第一次是公司出资人拥有的股权和法人所有权的分离;第二次是抽象的公司法人所有权与具体的经理人经营权的分离。由此引发了必须制约内部人控制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治理问题,国家证监会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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