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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查漏”
引用本文:崔继锋.呼吁“查漏”[J].新闻记者,1991(2).
作者姓名:崔继锋
作者单位:中共普陀区委办公室
摘    要:笔者喜爱写新闻报道,也被一些报刊不时采用。然而,令人忧虑的是,有些文章发表以后,经常有报社“漏发”稿酬的情况。试举一例。去年6月2日,笔者在本市某报发表了一篇专栏文章,几个月后一直未收到稿费。写信询问,仍无音讯。区区一笔稿费,也许不足挂齿,然而某些报社对待作者劳动成果所抱的不甚负责的态度,却令人不快。收不到稿费原因也许有多种多样,即使因疏忽而漏寄,至少也是报社工作人员不应有的一种工作作风。作为通讯员或作者,失去几元钱稿费是小事,而失去了对报社的信任却是非同小可的,这也许是那些“漏发”稿费的同志所不曾想到的。几年前,上海解放日报曾刊登“查漏启示”:凡被该报采用发表的稿件,如超过一定时限未收到稿费,通讯员或作者均可写信询问,报社总编办公室将给予认真负责地核查,并及时补寄稿费。“查漏”活动的开展,不仅查出了报社在寄发稿费上存在的漏洞,增强了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也大大提高了解放日报在通讯员和读者中的信誉。这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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