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与教育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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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清桂.师德与教育成效[J].贵州教育,19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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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清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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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市花溪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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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师的师德,在教育的过程中起着决定的作用。我们知道,教师的劳动“主要是用自己的思想、学识和言行,通过示范的方式去直接影响劳动对象”。苏联教育家第斯多惠指出:“教师本人是学校最重要的师表,是直观的、最有益的模范、是学生生活的榜样”。因而,《教师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都对教师师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条,也对教师师德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把教师德归纳为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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