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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新闻名誉侵权三策
引用本文:詹晓明.避免新闻名誉侵权三策[J].报刊之友,2008(9):47-48.
作者姓名:詹晓明
作者单位:新疆法制报社法务中心主任
摘    要:新闻名誉侵权是民事侵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新闻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大众传媒侮辱他人人格,故意捏造事实向受众传播内容违法或失实的新闻,侵害公民和法人名誉的行为。新闻名誉侵权的主要表现为:采访失实或夸大事实,妄下侮辱或诽谤性结论,剥夺被采访对象的申辩机会等。笔者结合在新疆法制报社多年有效应对新闻名誉侵权纠纷的实践,从法律和事实层面对避免新闻名誉侵权提出三个对策:

关 键 词:新闻名誉侵权  被采访对象  民事侵权  大众传媒  新闻单位  传播内容  侵权纠纷  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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