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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的时间性差异与债务法
引用本文:孙秀琴.会计制度的时间性差异与债务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3(9):43-44.
作者姓名:孙秀琴
作者单位:兴安盟建行信贷管理部,内蒙古,乌兰浩特,137400
摘    要: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入、费用或损失时间的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该差异发生于某一个或多个会计期间 ,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转回。时间性差异可分为简单时间性差异和复杂时间性差异两类。债务法是指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 ,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 ,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的一种方法。下面笔者将通过时间性差异与债务法的结合 ,来介绍税率变动下债务法的具体应用 ,以满足大家理解和掌握该方法的要求…

关 键 词:会计制度  时间性差异  债务法  会计处理
文章编号:1007-6921(2003)09-0043-02
修稿时间: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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