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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本项目可兑换定义的探讨
引用本文:杨爱荣,胡艳.对资本项目可兑换定义的探讨[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1).
作者姓名:杨爱荣  胡艳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学校,延边财经学校 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吉林 延吉 133001
摘    要: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变革的最终目标。1996年12月1日我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接下来就是要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最终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对于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有明确定义,但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包括基金组织在内的国际组织对它没有统一的管辖权,迄今,国际上尚无严格的、标准的定义。本文仅针对理论界现有的几种资本项目可兑换定义作一简要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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