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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西南地区土司朝贡述论
引用本文:李良品,廖佳玲.明代西南地区土司朝贡述论[J].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15(3):9-16,141.
作者姓名:李良品  廖佳玲
作者单位:1. 长江师范学院 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重庆,408100
2. 长江师范学院 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重庆 408100; 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重庆 40071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历史时期西南地区乡村社会与国家关系研究”(11BMZ010);长江师范学院“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项目。
摘    要:明代西南地区土司朝贡既是中央王朝与西南地区交往的主要途径,也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原文化向土司地区传播的重要媒介。明代西南地区各地土司对中央王朝朝贡不断,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土司朝贡制度。明代西南地区土司朝贡不仅加强了西南地区与中原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联系,加强了明王朝对西南地区的有效管控,而且进一步促进了西南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

关 键 词:明代  西南地区  土司  朝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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