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探析——以《食品安全法》第55条为视角
引用本文:张玉琪.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探析——以《食品安全法》第55条为视角[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2):68-69.
作者姓名:张玉琪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个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009年2月28日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弥补了个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立法缺失。本文主要分析个人代言中的"名人"作为虚假广告代言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归责原则等方面的问题。

关 键 词:名人  虚假广告  食品安全  法律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