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采风系列之二——美国基础教育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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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云波.美国教育采风系列之二——美国基础教育的管理[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4(2):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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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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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十八中学 原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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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美国教育的行政管理体系,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三级管理、地方分权、校长负责、社会监督”。 1.三级管理模式 美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学区三级管理。 (1)联邦政府:根据1791年美国宪法第10条修正款,美国联邦政府不具有管理教育的权限。联邦政府除立法和拨款外,不干涉地方的教育行政事务。联邦教育部仅负责数据统计等服务性工作,与各州教育厅无上下隶属关系。 (2)州政府:美国教育主要由各州政府通过立法自行负责,州长亲自过问有关教育事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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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基础教育 教育行政管理体系 管理模式 教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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