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平台的法律地位——数字法治政府的组织法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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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敬波,董媛媛.12345平台的法律地位——数字法治政府的组织法观察[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3):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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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敬波 董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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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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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构”(21ZD05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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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2345平台内生出一种不同于行政权力、社会权力的新型权力——数字权力,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治理需要,基础是合作行政,载体是数字技术。12345平台数字权力的扩张带来行政组织法难题,包括数字权力改变传统权力结构,挑战组织法的职权法定原则;数字权力模糊传统权力边界,带来行政合法性难题;数字权力带来去中心化,引发主体归责机制模糊化。12345平台是一种新的行政组织运作模式,“新”表现为一种以行政任务为导向的整体运作模式,形成一个动态化的数字生态系统;是以新公共管理为基础、逐渐转向网络治理范式的新型合作模式。12345平台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产物,应受行政组织法调整。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应以整体政府改革为面向,科学调整行政组织法体系;以数字素养、监督机制、技术和法律手段解决行政合法性难题;从采购思维转向规则制定思维,依法设计负责任的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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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12345平台 法律地位 数字权力 数字法治政府 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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