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警署拘押制度中的分权与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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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红辉.英国警署拘押制度中的分权与制衡[J].天中学刊,2015(2):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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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红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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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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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英国警署将做出拘押决定的权力从执行逮捕和侦查的警察手中转给了羁押官,在警署内部进行侦查权与拘押权的分立,实现了权力之间相互监督制约。为了抑制侦查警察滥用权力,英国警署规定,在侦查阶段,被拘押人可以查阅在拘押场所内享有的权利,警察讯问的过程要同步录音录像,讯问时间、次数和内容都要有客观记录,被拘押人有权要求羁押警察告知上述权利,有权审查延长拘押的理由。为确保上述制度规范的落实,英国法律在审前羁押上还规定了多重责任追究制度。英国确保分权与制衡的双重责任机制对于构建我国的警察侵权责任制度,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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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英国警署 羁押制度 分权与制衡 责任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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