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中诊所教育方法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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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慧,臧东娥.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中诊所教育方法的实施[J].林区教学,2010(5):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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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慧 臧东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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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黑河学院,教务处,黑龙江,黑河,164300 2.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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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法学专业“主导·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主持人谢慧(黑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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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有助于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方法采取的典型方式是:课堂内采用模拟角色训练的方式,课堂外采用代理真实案件的方式。整个训练过程的完成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在采用这种教学方法时,要把握好开课时间,因材施教;要开展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交流活动;要正确认识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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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教学 诊所法律教育 模拟角色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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