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中诊所教育方法的实施
引用本文:谢慧,臧东娥.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中诊所教育方法的实施[J].林区教学,2010(5):28-29.
作者姓名:谢慧  臧东娥
作者单位:1. 黑河学院,教务处,黑龙江,黑河,164300
2.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28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法学专业“主导·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主持人谢慧(黑河学院)
摘    要: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有助于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方法采取的典型方式是:课堂内采用模拟角色训练的方式,课堂外采用代理真实案件的方式。整个训练过程的完成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在采用这种教学方法时,要把握好开课时间,因材施教;要开展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交流活动;要正确认识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地位。

关 键 词:实践教学  诊所法律教育  模拟角色训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