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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六法”论
引用本文:徐浩.谢赫“六法”论[J].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
作者姓名:徐浩
摘    要:自谢赫提出人物画之“六法”,绘画有了一定之规。“画有六法,罕能尽该;而自古及今,各善一节。六法者何?一日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摹写是也。”(《古画品录小引》)“六法”虽说可标程千古,但亦聚讼不衰。其争论虽然多在于“气韵生动”一法,但其余五法也有错会之时。后张彦远回:“无生动之可拟,有气韵之可作。…··审生动之可状,须神韵而后全”(《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分“生动”“气韵”为二;唐志契则高而为四:“气韵生动与烟润不同,世人妄指烟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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