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独立司法审查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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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瑜,罗诚.塞拉利昂独立司法审查权研究[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1):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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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瑜 罗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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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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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塞拉利昂独立司法审查制度由对临时判决的司法审查、特殊矫正审查、司法撤销权、自主性司法审查四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有其各自的特点。塞拉利昂司法审查制度的核心是法院对法院判决的审查,其实质是法院对自身系统内部的纠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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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司法审查权 特殊矫正审查 自主性司法审查 司法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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