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重构
引用本文:杨金华.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重构[J].教育评论,2012(1):66-68.
作者姓名:杨金华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国际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摘    要:部分高校针对学生欠学费现象,采取扣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做法,受到舆论质疑。在高等教育市场化背景下,应当赋予学生与学校平等对话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取代部分特别权力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成为学校与学生之间主要的法律关系种类。尤其是因学费产生的教育服务合同,应当被定性为民事法律关系。今后,行政法律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适用的领域将越来越小。

关 键 词:教育收费  教育服务合同  民事法律关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