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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人格魅力的发挥
引用本文:陈楠.浅谈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人格魅力的发挥[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Z1).
作者姓名:陈楠
作者单位:四川省资中县球溪高级中学
摘    要:在以往的应试教育中,教育长期被扭曲以致变形,功利主义色彩太重而人文主义太过缺乏。学校教育只一味注重升学率和上线数,忽略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个性培养,更没重视教师人格魅力在课堂教学中的发挥,结果背离了教育的终极目标———最充分地发展学生以真善美为特征的人格力量。正如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只有人格才能够影响到人格的发展和规定,只有性格才能养成性格。”而语文教学的意义不仅在于传授知识、训练能力,更在于塑造学生性情。所以,对教师人格魅力的探讨,也就成为了语文课堂教学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一语文教师人格的内涵及其价值从心理学观点看,所谓人格是指人的气质、性格和能力等比较重要而又相当持久的心理特征的综合,是人的道德品质和基本精神面貌的体现。语文教师的人格魅力即是基于长期的语文教育实践而形成和发展的独特的感染力、影响力与号召力的总和。语文教师人格是由语文教师的理想精神、敬业态度、情感立场、道德情操和意志品格等内核组成的统一体,各内核之间彼此依存、缺一不可。首先,理想精神是人格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核,而敬业态度正是基于这种高迈的理想精神而升华起来的。其次,教师对待学生的情感立场的基本要义就在于呵护学生稚嫩的心灵、关注其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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