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抱残守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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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少亮.何必“抱残守缺”[J].新闻战线,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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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少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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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战线》1991年第1期《一月谈》栏目中刊登了凌大同志的《何以“一稿三用”?》一文,编者加了按语,表示赞同。我读后感受颇深,但却不愿苟同。说感受颇深是自己也曾有过同样的看法,不愿苟同是因为现在的认识与凌文的观点大相径庭。其一:凌大同志文中说:“凡署名文章,一般情况规定不得一稿两投(两用)或多投(多用)……”平时经常有通讯员问我:“你们新闻单位为什么规定不能一稿多投?”说实在的,对这条不成文的规矩我真讲不出多少理由,常常以这是“规定”搪塞过去。平时还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某个通讯员写的稿子被几家新闻报刊采用,就有入不解地问:“你们新闻单位不是规定不准一稿多投吗?一篇稿拿几次稿费?”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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