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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新课标下的语文审美教育
引用本文:杨文武.义务教育新课标下的语文审美教育[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8):113-113.
作者姓名:杨文武
作者单位:长沙市长郡中学,湖亩长沙,410002
摘    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借鉴各国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了语文教育的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在语文教学中,审美教育占有相当的比重。通过语文教学,培养他们的审美能力,发展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和审美情趣。

关 键 词:审美教育  审美观  审美情趣  审美能力
文章编号:1673-9795(2008)03(b)-0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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