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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法学教育与民族精神:以“自我认同”为视角
引用本文:李慧敏.v法学教育与民族精神:以“自我认同”为视角[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1(4):12-15.
作者姓名:李慧敏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北京100088
摘    要:经过曲折的发展,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累积了许多问题,法学教育走到了“富有命运特征的时刻”。从“自我认同”的角度看,法学教育更加需要稳定的自我认同和本体的安全感。而正是5000余年中华文明的历史中形成的伟大的民族精神一直在维护着法学教育的本体安全,使法学教育虽历经沧桑至今而越发灿烂。在“富有命运特征的时刻”,法学教育必须将民族精神融入其中,使之维护其本体安全,才能作出正确的抉择,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民族精神  自我认同
文章编号:1671-7023(2007)04-0012-04
修稿时间: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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