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档案馆的社会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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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静.浅谈档案馆的社会功能[J].档案,2012(1):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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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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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市人民医院,河北唐山,0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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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档案馆是档案的最后归宿地,是社会分工中唯一承担收集、储藏、保管、积累、传承档案,提供档案利用的地方。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最新统计,我国现在有各级各类档案馆3816个,已成为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事业机构。按照国家档案局1983年4月26日发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二条的规定:"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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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馆工作 社会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文化事业机构 国家档案局 档案利用 科学研究 社会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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