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回归后的香港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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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昌凤.展望回归后的香港传媒[J].新闻爱好者,1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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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昌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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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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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播媒介的自律和他律是制约传媒的两种力量.他律是政府、政党和传媒受众通过法律、党纪或消极拒读等手法,对传媒及其从业人员的强制性管理.而传媒的自律,是指传播媒介的从业人员道德上的自我约束,目的是让从业人员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又防止滥用新闻自由.自律是新闻传播将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的结果.传媒自律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讲求社会公德,如忠诚、公正、平等;二是要讲职业道德,如维持专业水平、维护新闻事业的独立、报道要客观公正、保护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不受贿、维护法律尊严等等.传播媒介为了达到自律,可能会运用新闻组织内的力量进行自我控制,如制定共同的工作信条、成立评议性的机构.许多国家和地区设有传媒自律机构,在一些西方国家,自律休系的完善程度甚至成为衡量传媒水平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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