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然权利哲学的视角——反思地震灾害中的教育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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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亚芳,李长伟.基于自然权利哲学的视角——反思地震灾害中的教育事件[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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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亚芳 李长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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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山东,济南,250014 2.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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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洛克的自然权利哲学,自然状态下的人们为了维护自然法无法有效保障的自然权利,与他人达成协议,创建了政府,并赋予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即是说,政府源于人民的同意,政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自然权利.就教育而言,政府有责任去建设安全的校舍,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样,从自然权利哲学的角度看,作为社会代表者的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契约关系,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有义务去保障学生的生命免受外部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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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权利哲学 自然灾害 受教育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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