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表达应用之五——语言表达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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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青.语言表达应用之五——语言表达得体[J].新高考,2008(Z1):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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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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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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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考点指津】《2008年全国考试大纲·语文科》"表达应用"部分要求"语言表达准确、鲜明、生动,简明、连贯、得体",可见"语言得体"是《考试大纲》要求的一个基本考点,也是历年高考中最受青睐的考点之一,能力层级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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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言表达 语言得体 考试大纲 要求 体育运动 语文科 语境 阳光 修辞手法 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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