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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应用之五——语言表达得体
引用本文:宋青.语言表达应用之五——语言表达得体[J].新高考,2008(Z1):31-33.
作者姓名:宋青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摘    要:【考点指津】《2008年全国考试大纲·语文科》"表达应用"部分要求"语言表达准确、鲜明、生动,简明、连贯、得体",可见"语言得体"是《考试大纲》要求的一个基本考点,也是历年高考中最受青睐的考点之一,能力层级为D级。

关 键 词:语言表达  语言得体  考试大纲  要求  体育运动  语文科  语境  阳光  修辞手法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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