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在校生作为职场劳动者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陈寒.论在校生作为职场劳动者的法律保护[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27(6):9-10.
作者姓名:陈寒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摘    要:兼职大学生的法律地位探究 1.兼职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者 对于这个问题.根据兼职大学生所从事兼职的性质分为两部分来看。如果大学生兼职所从事的是类似提供家教服务的职业,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雇佣关系,此时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家教雇佣合同表面看来是一种劳动性质的合同,但它不是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关 键 词:法律保护  劳动者  在校生  职大学生  职场  雇佣合同  家教服务  劳动性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