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代巴县衙门档案》看清代四川私盐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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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倩.从《清代巴县衙门档案》看清代四川私盐问题[J].兰台世界,2020(4):156-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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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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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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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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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档案资料是盐业史研究的重要参考物,也是厘清盐业史相关问题的重要佐证物。在食盐专卖的古代中国社会,私盐处于地下交易状态,大多官方史料对事件本身记载有限,重点从宏观层面讲述贩私的原因以及惩治贩私行为的国家与地方法规等,而档案资料则详细记录了贩私案件本身,是十分有价值的研究对象。《清代巴县衙门档案》作为我国清代档案中价值珍贵的县衙门档案,保存了大量盐业记录,其中包括诸多有关私盐的记录。通过梳理这些档案,可以在总结清代巴县私盐特点的同时窥见四川私盐问题并佐证相关史料。此外,《清代巴县衙门档案》还有研究盐商缉私、丁宝桢改革盐务、贩私惯犯等问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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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巴县 档案 四川 私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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