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儿童广告规约与网上隐私权保护规约的效果比较看自律原则对网络传播的适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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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以澄,夏倩芳,刘建明.从儿童广告规约与网上隐私权保护规约的效果比较看自律原则对网络传播的适用性[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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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以澄 夏倩芳 刘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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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罗以澄,夏倩芳),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刘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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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律与他律是两种并行的媒介规约方式 ,自律对他律起到增补作用 ,并有其自身优势。有效的自律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原则。自律在美国儿童电视广告与儿童网上隐私权保护中所起效果不同 ,说明网络传播的自律除了需要遵循自律原则的一般性要求外 ,还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和难度。我国的网络传播管理应该加强自律 ,突破传统媒体自律的局限 ,根据网络媒体的特点 ,建立有执行能力的自律机构 ,强化自律规范的可操作性 ,并提高自律手段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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