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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贯彻"问诊式"案例教学模式探究
引用本文:张喻忻.法学教学贯彻"问诊式"案例教学模式探究[J].时代教育,2010(1):85-85,87.
作者姓名:张喻忻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湖南怀化418000
基金项目:湖南怀化学院2007年度教改项目“情景与探究——在民法的课程教学中贯彻问诊式的案例教学模式的研究”资助
摘    要:课程体系的创新是教育创新的核心和前提,而课程的教学内容的设计则是灵魂,所以如何通过课程体系设计的改革带动课程内容的改革是我们在法学教学中必须着力去解决的一个问题。问诊式的案例教学模式目的在于通过"问诊式"的案例教学模式的设计,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养成基本的法律思维方式,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从重视知识的传授向重视能力培养转变;从以学习知识为主的"知识目标观"向以学习方法为主的"能力目标观"转变,从"培养知识型人才观"向"培养创新型人才观"转变。

关 键 词:设计意义  研究现状  课程体系改革  课程内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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