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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艺术档案工作
引用本文:彭毅.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艺术档案工作[J].档案与建设,2006(5):12-14.
作者姓名:彭毅
作者单位: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江苏,南京,210002
摘    要:根据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二届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关 键 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文化遗产保护  表演艺术  档案工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文化场所  口头传说  社会风俗  工艺品  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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