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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法治精神与融情于法的伦理再思考
引用本文:赵拥军,魏华.尊重法治精神与融情于法的伦理再思考[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16(3):69-71.
作者姓名:赵拥军  魏华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上海,209020
摘    要:法治道路不是沿着单薄的"法治"二字之路走下去的,我们需要尊重的应是博大圆润的法治精神。它所涵盖的不仅仅有物质要件,更多的应是其精神要件,包含尊重法律精神,人文关爱精神等,它更是一种意识。当前我们法治中的一些冲突,是现代的"法治公正"与传统的人性伦理的冲突。因此法治离不开伦理因素,法是需要"情"的,离开"情"的法是干瘪的毫无生命力的一堆枯燥的条文而已。所以,真切的将人性之"情"融于法治之中应是当前我们的法治之路"面对登山雪崩"的一条必经之途!

关 键 词:法治精神  法治伦理  融情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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