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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的合格教师
引用本文:汪晟,汪天宝.论新形势下的合格教师[J].安徽教育论坛,2004(4):2-3.
作者姓名:汪晟  汪天宝
作者单位:绩溪中学
摘    要:教师的合格标准,一些年来,教育行政和人事部门的认定是:小学具有中师学历,初中具有大专学历,高中具有本科学历。近年来才提倡有若干比例的更高层次的学历。即“旧三级”向“新三级”过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关 键 词:合格标准  学历  职业素质  综合素质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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