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不应署笔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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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新.新闻报道不应署笔名[J].当代传播,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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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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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真实性为生命的新闻报道,强调新闻事实必须准确无误,作者署实名,以示对新闻报道负责,自觉接受受众的监督。目前,不少报社并未就实施实名制做出硬性规定,有意无意中给一些人用笔名发表失实新闻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类失实新闻的作者的行为是与新闻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相悖的,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一是有意制造假新闻。二是不懂装懂,胡编乱造,由于采访不深入,略知皮毛就想当然地随意发挥,结果造成新闻失实。这两种现象的背后,其实是作者心里有鬼而不敢署真名。前者的动机在于通过假报道讨好被报道者,以牺牲报纸信誉做个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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