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自然的统一——论康德“一般的艺术”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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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力恺.自由与自然的统一——论康德“一般的艺术”学说[J].大观周刊,2012(3):15-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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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力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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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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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对艺术进行了分析,并着重探讨了“一般的艺术”、“美的艺术”。他将艺术与自然、科学、手工艺区别开来,指出艺术是自由之物,而非自然之物、雇佣之物。康德在肯定艺术因筑基于理性之上是一种自由艺术后,又指出真正能够称之为艺术的是美的艺术,是自由和自然的统一,是一种当它同时显得像是自然的艺术,是带有无目的性的形式合目的性的艺术。艺术尽管有客观实在的目的,违背了美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但当艺术由自由艺术成为自由与自然统一的艺术后,自然美和艺术美之间的绝对界限就消失了。正是这种自由和自然的统一,使艺术完成了一般与特殊、直觉与思想、想象和理性的统一从而提供了向自然目的论过渡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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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由 自然 一般的艺术 美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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