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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摘    要: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

关 键 词:《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大力发展  社会共识  教育规模  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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