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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绿色原则”在民法分则草案中的规则设计
引用本文:杨丹丹,钟鑫.论“绿色原则”在民法分则草案中的规则设计[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2):6-13,19.
作者姓名:杨丹丹  钟鑫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以《民法总则》建立的民事活动中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为基础,作为原则性规定,"绿色原则"的精神势必表现于民法典的各分编中。经过两次审议的民法分则草案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中,分别在《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沿袭或增加关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则设计。"绿色原则"入民法是一项重要立法举措,但是在各分编体现"绿色原则"的规则中还存在"绿色"条款不健全、系统性欠缺等有待改进的问题。

关 键 词:“绿色原则”  民法典  节约资源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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