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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继续教育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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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1995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颁布以来,北京市继续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给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力资源开发营造一个良好的继续教育氛围,北京市人事局又制定了《北京市继续教育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继续教育法制建设的又一成果,本刊特将全文刊登如下,以供有关单位和部门参考。

关 键 词:继续教育  教育氛围  北京  评选  表彰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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