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确定会计凭证保管期限及其起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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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秀琴.合理确定会计凭证保管期限及其起算时间[J].山西档案,2003(5):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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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秀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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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灵石县档案局,山西,灵石,03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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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凭证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等 )的保管期限一律为 1 5年。由于有些类型的会计凭证保存 1 5年实在太短 ,按期销毁会带来很多意料不到的问题 ,所以许多单位的会计凭证超过保管期限很多年也不销毁 ,仍然全部保存 ,造成会计凭证的保管付出了很大的但没有必要的代价。分类确定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 ,对于加强其保管和开发利用 ,都是十分必要的。一、不同价值的会计凭证应规定不同的保管期限不同会计凭证的价值及其发挥作用的时限是不同的 :原始凭证不同于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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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档案 会计凭证 保管期限 起算时间 档案装订 |
文章编号: | 1005-9652(2003)05-0026-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2日 |
Retention Period of Accounting Vouchers and Time to be Reckoned From Should be Fixed Reasonab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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