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幼儿园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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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诸国娣.关于实施幼儿园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J].陕西教育,2010(7):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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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诸国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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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城关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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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J7号)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的要求.2009年我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为化解学校在学生安全方面的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险体系.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幼儿园(含学前班)实施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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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保险 保险工作 幼儿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 学校体育 中等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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