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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整体和部分的辩证法
引用本文:陈依元.略论整体和部分的辩证法[J].青海师专学报,1981(2).
作者姓名:陈依元
摘    要:整体与部分这对范畴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由亚里士多德、德谟克利特等哲人提出来了,并由后来的哲学家康德、黑格尔等不断加以阐述、发挥和丰富,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在他门的名著《资本论》和《自然辩证法》中多次阐述过整体与部分的辩证法。近年来,只是由于整体与部分的辩证法在新兴边缘学科——系统论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与所处的重要地位,唤起了哲学家们愈来愈多的注意。现在我们强调现代化的整体论,强调国民经济要从整体上综合平衡,强调轻工业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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