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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多中心治理机制研究——基于4类供给主体的案例调查
引用本文:罗芳,陈丽军,田苗,王庆,周业旺.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多中心治理机制研究——基于4类供给主体的案例调查[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4(1):34-39.
作者姓名:罗芳  陈丽军  田苗  王庆  周业旺
作者单位:[1] 黄冈师范学院 商学院,湖北 黄冈438000 [2] 黄冈师范学院 旅游文化与地理科学学院,湖北 黄冈438000 [3] 黄冈师范学院 商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基金项目:201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技项目,项目编号:Q20122705.
摘    要:公共物品多中心治理机制包含发现需求、资金筹集、激励、决策和组织、排他设置和公平等方面。基于4个农村社区案例分析表明,政府、社区组织、制度外和制度内精英、村民及私人都可以成功地提供社区公共物品,主体多元化决定了供给机制的差异化。由于各类主体固有的优势不同,在公共物品供给中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也随之不同。

关 键 词:农村社区  公共物品  多中心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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