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美学中审美愉快的意向性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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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锋.康德美学中审美愉快的意向性阐释[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4(6):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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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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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哲学院,天津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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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3YJC720033; 南开大学哲学院“985工程”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NKZX985QN-20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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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内心机能。愉快感是一种直观形式,审美愉快则是一种纯粹的形式,与客体是否存在没有关系;愉快感具有时间性,是由一种维持现在状态或进入将来状态的意识所产生的,愉快感特别是审美愉快具有一种未来指向性,是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它不与任何认识目的或概念有关,只有一种主观的形式合目的性;愉快感具有一种"意向性"结构,这使得它可以感性的意识到和谐的内心状态的发生,官能和谐是审美愉快的意向对象,两者之间有一种意向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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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愉快感 审美愉快 官能和谐 意向性阐释 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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