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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采编人员设立职务微博须经单位批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积极利用传统媒体、新闻网站、博客、微博等载体传播主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渗透和传播,不引用、不报道未通过权威渠道核实的网络信息,不传播、不转载网上流言、传言或猜测性信息。新闻单位设立官

关 键 词:新闻出版  采编人员  活动管理  有害信息  传统媒体  网络信息  新闻网站  准国家  社会舆论  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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