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特定历史阶段——学习十三大报告的体会 |
| |
引用本文: | 朱葆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特定历史阶段——学习十三大报告的体会[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1988(2). |
| |
作者姓名: | 朱葆祯 |
| |
摘 要: | 本文拟就学习十三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特定历史阶段的论断谈几点体会。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特定的“两层含义”,体现了社会质的规定性和社会发展量的规定性的辩证统一任何事物都是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辩证统一。基于质的特殊规定性,一事物才得以区别于它事物而成为该事物本身。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的质。但是任何事物质的规定性,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要外在化为量的规定性,表现为发展的规模、程度以及构成该事物的共同成份在空间上的排列等等我们可以用数量来描述的外部联系。如果说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开始,那么,由质进到量,则是对事物的认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