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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传媒的"权力"还是"权利"?--谈法学视野中的传媒兼与陈先元先生商榷
引用本文:朱健.是传媒的"权力"还是"权利"?--谈法学视野中的传媒兼与陈先元先生商榷[J].新闻记者,2005(8):61-64.
作者姓名:朱健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    要:2005年第5期《新闻记者》发表陈先元先生的文章《传媒权力是大众社会的一种公权力》,文章在对大众传媒的根本属性和基本功能进行深入分析后指出,“就其性质而言,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它应该为社会公众所拥有,不能为私人、团体、派别等少数人员所垄断”。陈先元先生对传媒公共性分析颇有见地,但认为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的观点则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大众传媒所拥有的是“权利”而非“权力”,下面将详加阐述。

关 键 词:大众传媒  “权力”  “权利”  先生  法学  《新闻记者》  2005年  公权力  大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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