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传媒的"权力"还是"权利"?--谈法学视野中的传媒兼与陈先元先生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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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健.是传媒的"权力"还是"权利"?--谈法学视野中的传媒兼与陈先元先生商榷[J].新闻记者,2005(8):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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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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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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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第5期《新闻记者》发表陈先元先生的文章《传媒权力是大众社会的一种公权力》,文章在对大众传媒的根本属性和基本功能进行深入分析后指出,“就其性质而言,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它应该为社会公众所拥有,不能为私人、团体、派别等少数人员所垄断”。陈先元先生对传媒公共性分析颇有见地,但认为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的观点则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大众传媒所拥有的是“权利”而非“权力”,下面将详加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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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众传媒 “权力” “权利” 先生 法学 《新闻记者》 2005年 公权力 大众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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