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图书馆社会教育职能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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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文君,柳晓莹.发挥图书馆社会教育职能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J].图书馆建设,1998(2):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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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文君 柳晓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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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图书馆,哈尔滨,15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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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部曾对图书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图书馆既是搜集、整理、存贮、传递与利用文献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又是广泛进行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为广大群众提供精神食粮的场所."依据这一规定可将图书馆的服务职能大致分为"专业的文献信息服务"和"广泛普及教育服务"两类.图书馆的类型不同,读者对象各异,职能也不完全相同.高校、科研图书馆侧重文献信息服务的专业性.而公共图书馆面对各行各业和各科学门类的读者需求,加之受经费短缺、书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只能象"撒芝麻盐"式的采购新书,无法满足专业研究型读者的需求.但公共图书馆拥有众多读者的优势,可在"广泛进行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服务中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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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1997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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