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再审思:内涵、边界与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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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靖云,刘亚敏,杜学元.教育惩戒权再审思:内涵、边界与落地[J].教育科学研究,2021(5):4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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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靖云 刘亚敏 杜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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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430072;乐山师范学院 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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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惩戒权是教育领域的争议性话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促使人们对其再审思.教育惩戒权是教书育人的内容和手段,是权力与权利的耦合,是实现教育正义的良序善治的“善制”.作为公权力,教育惩戒权是有边界的,需要通过明确教育惩戒的具体方式、以绝对禁止体罚为实施原则和限制教育惩戒自由裁量权来合理适度地划定教育惩戒权的边界.教育惩戒权落地化,必须立法确权、保证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性;依法规制、强化教育惩戒权执行的程序性;加强监督、完善学生申诉渠道的通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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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权 中小学教育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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