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寄养:由“大同”变“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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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炎迅.孤残儿童寄养:由“大同”变“小院”[J].中国新闻周刊,2011(13):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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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炎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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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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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乳娘村由多变寡的背后,应引起对中国孤残儿童寄养制度现实的考量福利院无疑是人类用以诠释"人性"的一大发明。但福利院虽然可以保证孩子的温饱,还是有许多无法给予的东西。集中抚养很难面面俱到。缺少交流,缺少关爱,导致一些孩子三四岁还不会说话,六七岁不会走路,给孩子找个家,享受家庭一般的生长空间,一直是重点。在中国,家庭寄养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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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寄养模式 孤残儿童 “大同” 生长空间 福利院 孩子 中国 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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